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 2026 年 3 月發布「人工智慧生成內容著作權認定原則」,正式釐清 AI 生成內容的著作權歸屬問題。本文分析該函釋對創作者與企業使用者的實務影響。

核心原則:人類創意參與程度

函釋確立的核心判斷標準是「人類創意參與程度」。純粹由 AI 自動生成、無人類具體創作參與的內容,不受著作權法保護;但若人類在 prompt 設計、生成結果挑選、後續編輯等環節展現足夠的創意貢獻,則可認定為人類為著作人。

AI 是工具,不是著作人。但使用工具的人,必須在創作流程中留下足夠的人類痕跡。

企業使用者的注意事項

對於使用 AI 生成內容的企業,函釋帶來幾項實務影響:

  • 行銷素材:純 AI 生成的圖片、文案無法主張著作權,競爭對手可能直接使用
  • 產品設計:若涉及著作權保護,須建立完整的人類創作紀錄
  • 對外授權:在授權契約中應清楚說明 AI 參與程度與權利狀態

結論

AI 工具的法律地位仍在快速演變中。企業應建立內部使用準則,明確區分純 AI 生成、人機協作、與人類主導等不同情境的處理方式。